我校教师朱天鹏获“湖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作者: 时间:2020-05-08 点击数:

朱天鹏与护鸟营青年志愿者们在一起

本网讯(记者 文浠浠)近日,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评选的“湖南省道德模范”名单揭晓,共评选出“湖南省道德模范”11人,“湖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13人。我校外国语学院辅导员朱天鹏获“湖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朱天鹏,1988年出生,常德市汉寿县龙潭桥乡人,是我校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09级2班学生。朱天鹏在读书期间,面对父母离异、母亲罹患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等困难,没有气馁,自强不息,带着母亲上大学,他孝老爱亲的优秀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

2013年,朱天鹏大学毕业后留校从事学生工作。他积极进取,敢于担当,用出色的工作成绩回报社会。他在工作之余,带领湖南文理学院护鸟营的青年学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组织环保活动150余场,培养青年志愿者1500余人。他与学生围绕环境保护进行法制宣传、水质检测、护鸟宣传、垃圾处理、环保学习等活动,发放护鸟护水宣传册4000余册,检测水质200余次,发放驱鸟带12000余米。7年时间,他与学生完成了行程5000公里的环保宣传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反馈给了政府有关部门。

朱天鹏善于思考,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他于2015年、2018年先后两次获得湖南省德育实践项目省级立项,在2018年还获得了共青团湖南省委“河小青”环保项目省级立项。

朱天鹏情系绿水青山、醉心公益环保的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湖南都视、常德日报等20家媒体报道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他组织的护鸟营社团在2018年被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公益社团”和湖南省“百优社团”。他个人工作成绩也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肯定,2013年5月4日,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朱天鹏第十五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湖南省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公务员一等功奖章。2015年,在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朱天鹏入选孝老爱亲好人,荣登2015年“中国好人榜”。2019年,朱天鹏还荣获了常德市“最美绿色卫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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