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入乡村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

作者: 时间:2022-07-11 点击数:

 

202276日,湖南文理学院护鸟营、常德市林业局、常德市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三方联合在常德市龙潭桥镇愈佳桥村开展暑期“三下乡”《湿地保护法》宣传入乡村活动。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自然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固碳、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112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公布,并确定于今年6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

 

活动通过《湿地保护法》宣讲大课堂、《湿地保护法》宣传主题展、《湿地保护法》实践体验营,同时入村入户发放《湿地保护法》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湿地保护法》,其活动受众超2000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展板20余个。不少村民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以后会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湿地保护的宣传者、湿地生态的守护者、湿地法律的捍卫者、湿地文明的传播者。”后期湖南文理学院护鸟营计划在愈佳桥村开展生态保护主题晚会,将运用环保歌曲、朗诵、小品等多种方式宣传《湿地保护法》。

 

制定湿地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的根本保障,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的有力举措,是中国引领全球生态治理、彰显大国形象的重要行动。《湿地保护法》分别从湿地资源管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的制度设计。

 

 

此次活动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让《湿地保护法》走入乡村,使人们明白保护湿地以及懂得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为乡村振兴注入青春力量。参加活动的湖南文理学院护鸟营志愿者表示本次实践活动很有意义在实践中了解了国情社情民情同时增长了能力增强了意志培养了为民情怀,下一步团队将深入中小学、社区、公园、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法律宣传解读工作,凝聚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以法律法规保护美丽常德,助力常德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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