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24年接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学校研究确定我校参评的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B2),即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为切实做好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持续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湖南文理学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