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巡视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6-05 点击数:

教学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教学评价与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发现并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维护和稳定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学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教学巡查组

 长:教学院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院其它班子成员

组织实施:分管教学副院长

 员:教务办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办公室主任

教学巡查组在巡查组长领导下开展巡查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

二、巡查时间

教学工作日,定期与不定期教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巡查对象

本学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各项考试环节。

四、巡查组工作职责及内容


1、检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情况(教师出勤及授课、学生学习和考试等);

教师出勤及授课,具体包括:①有无迟到、早退现象,随意调课现象等;②课堂考勤、课堂纪律维护情况;③准备是否充分、教学内容是否熟练、师生互动是否活跃、教学效果是否好、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与落实教学任务情况、教师仪表仪态等;④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学生学习情况,具体包括:①学生出勤情况;②学生课堂认真程度(有无打瞌睡、吃零食,尤其是学生上课玩手机等违纪情况);学生反映教学方面的问题。

考试情况,具体包括:①监考老师、试卷到位情况;②考场纪律、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2、检查各项教学条件是否具备并能满足教学要求,具体包括:教学场地卫生状况;水电供应情况;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3、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巡查与教学相关的其它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和教务处联系解决;

5、如实、完整填写教学巡查记录表,以备查阅和工作落实;

6、向教务处提出改进教学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反馈教学巡查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五、教学巡查的组织与实施

1、在学期开学前编制好《教学巡查安排表》,从开学第一周开始巡查,每周不低于 1 次;

2、教学巡查安排表中,班子成员轮流日常教学巡视不低于每月2 次,巡查安排表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因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者,须提前委托相应人员代替;

3、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在不影响、不干扰正常教学与考试的原则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可以不要当即解决的,在《教学巡查记录本》上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公正、客观反映巡查情况,并于当天将巡查情况汇整报教学负责人;

4、及时通报和反馈巡查的结果,每月定期汇总学院的巡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必要,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对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提请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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